进入2018年之后,前两个月,我国银行中的企业存款大幅减少2.7万亿元,这是多年来从未有过的不增反减情况。企业存款仿佛一夜之间消失了一般。在银行吸储竞争日益激烈的状况下,企业为何不为所动?企业存款去哪儿了?
要获得企业存款难上加难
目前,我国银行存款增速下滑势头不减。
2017年以来,随着监管对同业业务约束的加强,各家商业银行都采取了强化客户关系、加大一般性存款吸收的策略,以帮助各类监管指标的改善以及资产负债表结构的优化。存款竞争异常激烈。但即使在这样的争取之下,我们依然看到银行存款增速下滑势头无法遏制。根据已经披露2017年年报的商业银行的数据来看,存款在银行负债中的占比并无明显提升,银行“稳存增存”压力极大。
而其中,企业存款吸收尤其困难。
从结构上来看,相较于个人存款,企业存款的吸收更加困难:2017年,企业存款增加6.7万亿元,较前一年超过10万亿元的新增量出现大幅下降;个人存款2017年环比增加额为4.6万亿元,较前一年5.1万亿元增量仅小幅收缩。进入2018年之后,前两个月,个人存款增加了3.8万亿元,而企业存款大幅减少2.7万亿元,企业存款仿佛一夜之间消失了一般。面对商业银行吸储报价的激烈竞争,企业为何不为所动?背后的原因值得我们探究。
财务公司投资分流部分企业存款
我们的研究发现,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企业也缺钱。
整体来看,多个原因使得2017年以来企业手头也没有那么多闲钱放到银行去,直接使得银行的企业资金吸收难度加大。
首先,我们观察到,房地产销售与企业存款同比增速同步性较好,一般房地产销售低迷之时,对应企业手头闲钱减少,自然会传导至金融机构存款端。
其次,2017年在去杠杆的环境下,整体信用债一级市场发行低迷,而企业发债正是派生存款的重要渠道之一。
第三,MPA(MacroPrudentialAssessment,即宏观审慎评估体系)等宏观审慎政策约束下,银行广义信贷增速扩张明显放缓,叠加表外业务逐步收缩,这些都会使得存款派生放缓甚至收缩,对应到负债端就会表现为存款吸收不尽如人意。
总结起来,就是在金融与实体一起去杠杆的过程中,企业自身也没有太多的钱。
但这是否意味着,如果企业有钱,企业存款以后会有所恢复呢?我们研究的答案是:并不一定!
因为现在企业有了钱也不一定放到银行了。前述都是市场经常提到的“存款荒”的主要原因。但近一段时间企业存款吸收比想象中还要困难很多,央行口径下的金融机构存贷差同比增速自去年下半年以来罕见地多次落入负值,贷款返存比例非常低。这背后的原因在于:与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有关。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的规定,财务公司是指为企业集团成员单位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及产销提供金融服务,以中长期金融业务为主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财务公司可从事下列部分或全部业务:
(一)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
(二)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
(三)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
(四)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
(五)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
(六)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七)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
(八)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
(九)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
(十)从事同业拆借;
(十一)中国银行(3.780, 0.01, 0.27%)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符合条件的财务公司,可以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从事下列业务:
(一)经批准发行财务公司债券;(二)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三)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四)有价证券投资;(五)成员单位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
从业务范围来看,财务公司主要的业务都是围绕“成员单位”展开,为集团内服务,与社会相关性小。但在同业拆借、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有价证券投资以及其他业务中,财务公司均具有较大的自由度。“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的业务范围也为财务公司成为部分企业融资渠道“开了口子”。在数据上,我们发现2016年以来,商业银行与财务公司对非金融机构债权同比增速的明显背离。
首先,部分财务公司不受MPA考核约束。我们注意到,财务公司和商业银行“对非金融机构债权”科目增速的分化时间点在2016年,彼时MPA监管政策刚刚出台。MPA适用于评估银行业存款类金融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农村金融机构、财务公司、村镇银行和外资银行;银行业非存款类金融机构包括金融租赁公司、信托公司、消费金融公司、资产管理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贷款公司。其中,开业不满三年的存款类金融机构暂不参与评估。这意味着,新设立的财务公司并不受到MPA考核的约束。除此之外,在流动性监管方面,2017年12月6日,银监会发布了流动性管理新规(修订征求意见稿),当中新增了流动性匹配率和优质流动性资产覆盖率两大指标,对财务公司均不适用;其他商业银行的流动性指标,财务公司会在1104报表中报送,但是没有强制的要求。整体来看,相较于银行,财务公司面临的监管约束要小一些。
其次,财务公司或成为融资渠道之一。“对非金融机构债权”科目主要涵盖了对非金融性公司发放的贷款、票据融资和对非金融性公司的投资等,这当中可能涵盖了部分流向房地产的资金。因为我们观察到企业存款同比增速与房地产信托产品预期收益率明显负相关,即信托收益利率上行之时,部分企业存款被分流,这当中的投资媒介可能就是财务公司。财务公司的业务范围之一就是“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这为集团中不同类型企业之间的资金流动提供了渠道。去杠杆以来,商业银行信贷收支表中“股权及其他投资科目”增速快速下行,一度转负;但财务公司该科目增速基本保持稳定,甚至在2017年下半年有加速之势。财务公司可以通过多种方式高息借贷给资金需求方。
综上,与银行相比,财务公司的监管约束相对偏小,并成为非金融机构的重要融资渠道之一,以期获得高收益,进而降低了企业将资金放置在银行的意愿。这可能是除了常规因素之外,被市场忽视的企业存款消失的重要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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