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8-03 15:39 | 来源:腾讯网 | | [IPO]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艺虹股份主要从事彩色包装盒、水印包装箱及其他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乳制品、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在线教育、酒类或饮料、电子类及电商领域...
据深交所创业板消息,深交所上市委员会定于2022年8月2日召开2022年第47次上市委员会审议会议,审议天津艺虹智能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艺虹股份”)首发申请。
艺虹股份主要从事彩色包装盒、水印包装箱及其他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乳制品、食品、保健品、化妆品、在线教育、酒类或饮料、电子类及电商领域的包装。
报告期内,艺虹股份的营业收入分别为93,641.86万元、103,314.31万元和130,615.02万元;净利润分别为5,192.81万元、5,102.77万元和6,078.78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5,125.81万元、5,015.44万元和5,890.43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263.05万元、10,856.78万元和-2,827.30万元。
大客户依赖明显,主营业务毛利率下降
艺虹股份客户主要为知名的快速消费品行业企业,包括蒙牛集团、三只松鼠、君乐宝、作业帮、片仔癀、德力西、旺旺控股等。报告期内艺虹股份向前五大客户销售金额分别为76,882.99万元、83,173.36万元和105,294.66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2.11%、80.51%和80.61%。其中蒙牛集团是艺虹股份的最重要客户,报告期各期营业收入金额分别为64,154.43 万元、68,172.63 万元和 86,350.92 万元,占艺虹股份各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68.51%、65.99%和 66.11%,艺虹股份收入来源对蒙牛集团的依赖程度较高。
艺虹股份与蒙牛集团的合作存在一定的调价机制,主要价格调整情况和主要原材料价格市场波动情况的趋势基本一致,但如果原材料价格短时间内发生大幅上涨,且采购价格未能及时调整,将会对艺虹股份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此外,艺虹股份直接原材料主要为原纸,报告期各期艺虹股份直接材料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均超过70%,占比较高,原材料的价格波动对艺虹股份生产成本的影响较大。
这一点从报告期内,艺虹股份主营业务的毛利率下降趋势上有所体现,分别为20.05%、15.40%和 12.11%。2021年艺虹股份主营业务毛利率相较2019年下降了8个百分点,主要因为2020年蒙牛集团单价有所降低,再加上2020 年底以来,原纸价格上涨较快,整体价格处于较高水平,未来仍有一定的上涨概率,导致艺虹股份毛利率雪上加霜。
用工不规范,员工利益难保障
报告期各期末艺虹股份及其子公司员工人数分别为1,067 人、1,129 人和 1,133 人。报告期内,艺虹股份及其子公司存在劳动用工及社会保障违法违规行为,主要内容为艺虹股份及其子公司齐齐哈尔艺虹存在劳务派遣用工超过法定比例10%的情形、合作的部分劳务派遣公司未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及艺虹股份及其子公司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
报告期内,艺虹股份母公司及其子公司齐齐哈尔艺虹存在劳务派遣用工的情况,且劳务派遣超标;截至2019年12月31日,艺虹股份正式员工为359人,而劳务派遣用工人数达到了惊人的533人;齐齐哈尔艺虹正式员工为34人,劳务派遣用工人数为46人。艺虹股份从2020年度统一进行了整改,直到2020年11月份才消除劳务派遣超标的情形。
我国自2014年3月便开始实施的《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四条就有规定,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有超标情况必须在两年后的2016年消除,而艺虹股份若非因为要上市才不得不做出整改,这种派遣超标的情形恐怕会将一直持续下去。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艺虹股份未缴纳社会保险的员工人数合计为316人, 剔除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退休返聘员工45人,新入职未来得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员工54人,剩余未缴纳社会保险的员工人数为217人;
截至2021年12月31日,艺虹股份未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员工人数合计为 518人,剔除不需要缴纳住房公积金的退休返聘员工44人,新入职未来得及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员工26 人以及尚未办理住房公积金开户手续的56人,剩余未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员工人数为392人。
另据(2022)皖0225民初335号劳动争议案件显示,艺虹股份子公司安徽尚美包装有限公司还存在未与入职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未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形。
子公司与供应商“臭味相投”,皆因环保违法被处罚
艺虹股份所处的纸制印刷包装行业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固体废物、废气、废水等污染物。艺虹股份子公司内蒙古艺虹印刷包装有限公司在报告期前就遭受过环保处罚。
据呼和浩特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呼环罚决字[2018]第88号”显示,呼市环境监测站于2018年06月13日对内蒙古艺虹进行了监督性监测,发现内蒙古艺虹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内蒙古艺虹废水排口PH值、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和化学需氧量超标排放。以上事实有监测报告、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取证照片等凭据为证内蒙古艺虹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规定。呼和浩特市环境保护局于2018年07月17日作出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呼环罚先告字【2018】第88号)送达内蒙古艺虹,告知内蒙古艺虹陈述申辩权和听证权。在规定的期限内,内蒙古艺虹未提出陈述申辩,也未提出听证 。决定对内蒙古艺虹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责令立即改正 2、处以10万元罚款。
环境违法的行为也出现在艺虹股份的第二大供应商身上。内蒙古昭宣纸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20年1月19日,为艺虹股份2020年-2021年第二大供应商,主营业务为纸制品、板纸、瓦楞纸的生产和销售,废纸回收、批发、销售的再利用,造纸机械、五金电器、造纸助剂的销售,造纸技术、造纸工艺改造服务。2020年、2021年,艺虹股份分别向昭宣纸业采购3,784.24万元、8,714.21 万元。
据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呼环罚﹝2021﹞01号”显示,内蒙古昭宣纸业有限公司因露天堆存污泥160吨,于2021年3月2日被处罚10万元。
据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呼环罚[2021]13号”显示,2021年5月18日,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科技推广中心对内蒙古昭宣纸业有限公司煤质进行取样。2021年07月6日呼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现场进行了调查,发现内蒙古昭宣纸业有限公司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煤质检测超标。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 国家禁止进口、销售和燃用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煤炭,鼓励燃用优质煤炭。”的规定。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对内蒙古昭宣纸业有限公司作出44.71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1年7月30日,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与对昭宣纸业进行检查时,发现内蒙古昭宣纸业有限公司1号、2号洗涤塔中段有两处进气口,形成负压状态空气进入洗涤塔,稀释废气,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遂对内蒙古昭宣纸业有限公司做出罚款15.00万元。
据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呼环罚[2021]29号”显示,内蒙古昭宣纸业有限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于2021年11月18日再被处罚10万元。
随着我国对于环境治理的日益重视及治理要求的日益增高,国家和地方的环保法律法规也在不断更新并趋于严格;各公司对于供应商生产经营的规范性要求也在不断提高。昭宣纸业成立不到三年就涉及多起环保违法,被处罚近80万元,艺虹股份在供应商选择上是否应有更多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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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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