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8-15 15:15 | 来源:中国基金报 | | [基金]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近年来,私募基金规模保持增长态势的同时,包括备案手续办理、重要信息披露、基金管理原则遵循等不合规运作问题以及“伪私募”等乱象也时有发生。为此,多地证监...
近日,包括北京、深圳、浙江、广东、西藏等多地证监局接连开出数张针对私募机构的罚单,行业监管持续趋严。
近年来,私募基金规模保持增长态势的同时,包括备案手续办理、重要信息披露、基金管理原则遵循等不合规运作问题以及“伪私募”等乱象也时有发生。为此,多地证监局相继出手整治,私募基金行业迎来进一步规范。
因从事私募基金业务存在违规行为
深圳前海大概率资产及其负责人遭罚
8月12日,深圳证监局发布公告称,经查,发现深圳前海大概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概率资产”)在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存在未如实向投资者披露个别私募基金净值信息的情形,违反了相关规定。
针对上述情形,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大概率资产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要求其应当切实提高规范运作意识,持续加强业务管理,尽职履行基金管理人职责,杜绝产生新的违法违规行为。
同时,深圳证监局对大概率资产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杨济源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未按规定为其管理的6只私募基金备案
中海软银及公司实控人、法人均领罚单
北京证监局发布公告称,经查明,中海软银未按规定为其管理的北京中海瑞福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中海瑞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中海瑞祥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中海瑞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中海瑞能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北京中海瑞普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等6只私募基金备案。
上述违法事实,有相关基金备案登记信息、中海软银的情况说明和相关当事人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中海软银的上述行为违反《暂行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暂行办法》第三十八条所述违法行为。
潘世梁是中海软银的实际控制人,且自2016年5月至2020年6月担任中海软银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全面负责中海软银经营管理工作,未勤勉尽责,是中海软银上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闫文祯自2020年6月至今担任中海软银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经理,未能履行对上述6只未备案私募基金进行备案的管理职责,未勤勉尽责,是中海软银上述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中海软银在其申辩材料中提出:第一,中海软银已制定相应的处置方案,始终积极主动消除或减轻违法行为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并且始终积极配合行政机关监管行为;第二,中海软银目前经营困难,本次行政处罚罚金过高,将加剧其面临的严峻形势,降低其兑付能力,从而影响广大投资人利益的实现。综上,中海软银请求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
潘世梁在其申辩材料中提出:第一,在全面负责中海软银公司经营管理工作期间,已主导并协调中海软银制定相应的处置方案,始终积极配合行政机关监管,积极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所造成的危害后果;第二,中海软银目前经营困难,并且多项处置方案由其主导并进行担保,本次行政处罚金额过高,将加剧其面临的严峻形势,降低其担保能力,从而影响广大投资人利益的实现。综上,潘世梁请求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
闫文祯在其申辩材料中提出:第一,其接管中海软银经营管理工作时,中海软银已制定相应的处置方案,其始终积极推进处置方案,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并且始终积极配合行政机关监管行为;第二,中海软银目前经营困难,本次行政处罚金额过高,将加剧中海软银及其面临的严峻形势,降低兑付能力,从而影响广大投资人利益的实现。综上,闫文祯请求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
经复核,北京证监局认为:第一,中海软银未能完成案涉6只私募基金的备案工作,中海软银、潘世梁、闫文祯不存在依法从轻、减轻处罚的相关事由。第二,我局基于中海软银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作出处罚,已综合考虑了案涉6只私募基金的规模、投资人数量、未备案持续时间等因素,量罚幅度适当;对于潘世梁、闫文祯的处罚,系基于中海软银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综合考虑了潘世梁、闫文祯的身份、职责,以及未勤勉尽责等因素,量罚幅度适当。
综上,北京证监局对中海软银、潘世梁、闫文祯的陈述申辩意见不予采纳。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暂行办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北京证监局决定:
一、对中海软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罚款;二、对潘世梁给予警告,并处3万元罚款;三、对闫文祯给予警告,并处2万元罚款。
映雪投资子公司被处罚
7月15日,浙江证监局对莱茵映雪及其董事、法定代表人和投研负责人郑宇发出两则处罚公告。
浙江证监局指出,截至现场检查日,杭州莱茵映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存在未完整留存投资运作决策过程性材料、关联交易未向投资者进行信息披露、发生重大事项未及时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报告等问题。
郑宇作为公司董事、法定代表人和投研负责人,未谨慎勤勉履行相关职责与义务,对公司问题负有主要责任,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的规定。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值得注意的是,郑宇曾是私募圈大佬。私募排排网信息显示,郑宇曾任国盛证券自营部门负责人(投资管理总部副总经理),“在股票投资、债券投资领域有丰富经验,精通各种交易策略,其投资理念和投资业绩经历多次经济周期和股票、债券市场牛熊周期的检验”。
而本次被处罚的杭州莱茵映雪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则是郑宇控制的另一家私募——上海映雪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旗下控股子公司。映雪投资是国内老牌私募,成立于2012年4月,2014年4月就在协会登记,目前管理规模在100亿以上。
西藏证监局一连披露19张私募罚单
7月25日,西藏证监局面向私募基金一连披露的19张罚单,引发市场关注。
通过罚单具体落款时间发现,19张罚单中有6张罚单的落款时间为2020年年末,另外13张罚单的落款时间为2019年。这意味着,6家私募基金在2020年被西藏证监局采取处罚,13家基金则在2019年遭遇监管处罚。
其中西藏暖流资管、西藏山南硅谷天堂昌吉、西藏国安睿博、堆龙航远创融创业4家私募基金,被证监局采取出局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另外15家私募则被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处罚。
19家私募基金违规行为多为三大类。其一,未开展投资者适当性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其二,未对在管基金进行风险评级;其三,未通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评估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
19家私募基金中,有11家基金存在的违规问题少则2项多则5项。另外8家私募基金,则因单一问题而领了罚单。经统计,受罚这批私募基金中有15家私募因违规行为被计入诚信档案。
《电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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