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25 15:46 | 来源:环球网 | | [IPO]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本盛投资是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在2020年11月,公司控股股东新兴亚洲也向本盛投资转让了部分美新科技股权,对应单价则将近9元/注册资本。也即,外部投资者吉源达投资在向...
美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塑木复合材料及其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户外地板、墙板、组合地板等新型环保塑木型材,产品广泛应用于家庭院落阳台、公用建筑设施、园林景观建设等户外环境,目前该公司正在申请上市,保荐机构为中金公司。
根据招股书第43页披露,在2020年4月至2020年11月期间,美新塑木发生了多次股东股权变更,其中2020年4月江兆昌、杨玉华向公司控股股东新兴亚洲转让所持股份转让单价约为7.45元/注册资本,随后在2020年6月吉源达投资向本盛投资转让30万元出资额,对应单价仅为6元/注册资本,显著低于前次股权转让单价。对此,招股书第89页披露:“2020年6月,外部投资者吉源达投资基于自身资金需求及对发行人未来发展的判断,拟退出公司,经协商一致,由员工持股平台本盛投资按吉源达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受让,控股股东及其他股东放弃优先受让权。”
本盛投资是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在2020年11月,公司控股股东新兴亚洲也向本盛投资转让了部分美新科技股权,对应单价则将近9元/注册资本。也即,外部投资者吉源达投资在向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本盛投资出让股份时,既低于此前其他股东之间的股权交易价格,也低于随后公司控股股东对本盛投资出让股份价格。
另据建瓯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在2022年4月发布的《美新科技新型环保塑木型材产业化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其中标注的建设单位联系方式,与“惠州市吉源达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2018年申报的年报中记录的联系方式一致,这也指向“惠州市吉源达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美新科技存在关联关系,进而意味着美新科技在招股书中披露的吉源达投资仅为“外部投资者”的信息并不真实,隐瞒了吉源达投资或是由美新科技实际控制企业的重要信息。
不仅如此,吉源达投资在2019年年报中记录的联系方式,也与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惠州市本盛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21年年报记录的企业联系电话一致,至于吉源达投资向本盛投资转让发行人股份是否存在真实交易背景,以及吉源达投资此前持有美新科技股份是否实质上为代持等问题,美新科技并未回应记者采访。
此外,美新科技在2022年11月发布的招股书(上会稿)第148页披露的“报告期内公司重叠客户与供应商合计11家具体情况”中显示,公司针对合作伙伴、2022上半年第一大供应商“东莞市正睿塑胶科技有限公司”在2019年到2021年的采购金额分别为205.81万元、53.66万元和1260.69万元。
但是在此之前,公司于2022年3月发布的招股书(申报稿)第149页披露的“报告期内公司重叠客户与供应商合计13家具体情况”显示,对“东莞市正睿塑胶科技有限公司”在2019年和2020年的采购金额却分别仅为23.64万元和17.85万元,前后两次信息披露差异巨大。
值得关注的是,根据深交所网站公布的美新科技创业板IPO《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关于申请文件质量,深交所列举的申请文件质量问题较多,主要涉及三大方面:一是招股书部分内容不够简洁清晰,针对性、完整性不够;二是首轮问询函回复部分内容表述存在错误或不清晰,部分前后内容不一致等;三是保荐工作报告中尽职调查关注的问题较少,未见质控部门关注的问题。
《电鳗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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