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中嘉和营收升3年亏损9亿 去年末银行及其他借款22亿

2022-08-04 11:17 | 来源:中国经济网 | 作者:侠名 | [IPO]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美中嘉和为中国领先的肿瘤医疗整体解决方案平台,以先进肿瘤诊疗技术的研究及应用为特色。公司的历史可追溯至2008年,彼时ConcordMedical在中国成立本公司,为中国医院提...

        5月31日,美中嘉和医学技术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美中嘉和”)向港交所递交招股说明书,中金公司、海通国际为联席保荐人。美中嘉和募集资金拟分别用于:扩大医疗机构以及升级设备基础设施,以提升服务能力及质量;采购质子治疗设备,建设质子治疗中心以及后续的质子治疗临床应用;研发投资及人才培养;更新CSS服务,以扩大业务规模及市场份额;拓展互联网医院的服务范围及能力;营运资金及其他一般企业用途。

        美中嘉和为中国领先的肿瘤医疗整体解决方案平台,以先进肿瘤诊疗技术的研究及应用为特色。公司的历史可追溯至2008年,彼时Concord Medical在中国成立本公司,为中国医院提供放疗与诊断设备管理服务。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美中嘉和于中国拥有八家自有医疗机构,包括两家肿瘤医院、四家诊所(或门诊部)、一家影像诊断中心及一家互联网医院。截至同日,美中嘉和于中国拥有另外一家在建自营肿瘤医院。

        根据上市规则,CCM股东集团,即杨博士(杨建宇)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持有公司权益的实体,包括Morgancreek Investment Holdings Limited、Concord Medical、Ascendium Group Limited、上海卉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泰和诚医院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医学之星、天津泰和诚、北京泰和诚及上海信荷,将合共控制公司股东大会的投票权,且将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2016年1月25日,美中嘉和于新三板上市。2018年2月22日,公司新三板摘牌完成。

        公司近3年经调整亏损净额合计为9.02亿元。2019年、2020年、2021年,美中嘉和的收入分别为126,642千元、166,321千元、470,505千元;年内亏损分别为281,286千元、594,265千元、831,795千元;经调整亏损净额分别为92,046千元、321,611千元、488,147千元;净利率分别为-222.1%、-357.3%、-176.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00,458千元、50,638千元、151,234千元。其中,2020年、2021年公司收入同比增长分别为31.33%、182.89%。

        公司毛利率去年转负。2019年、2020年、2021年,美中嘉和的毛利率分别为25.8%、4.4%、-10.0%。按照所提供服务划分收入来看,2019年、2020年、2021年,医院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34.5%、50.2%、34.3%,同期毛利率分别为-61.8%、-47.5%、-71.4%;网络业务收入占比65.5%、49.8%、65.7%,同期毛利率分别为72.0%、56.7%、21.9%。细分来看,各期,网络业务中的医疗解决方案收入占比分别为7.5%、15.7%、46.2%,各期的毛利率分别为84.1%、35.7%、8.3%。

        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美中嘉和权益总额分别为57,197千元、-531,588千元、-1,171,348千元。

        2019年、2020年、2021年,美中嘉和流动比率分别为0.07、0.21、0.20;速动比率分别为0.07、0.21、0.19;经调整净债务资本比率分别为96.7%、132.1%、170.1%。

        美中嘉和招股书显示,2019年、2020年及2021年,来自五大客户的收入分别为51.9百万元、48.3百万元及150.3百万元,分别占总收入的41.0%、29.1%及31.9%,而公司最大客户的收入分别占同期总收入的12.4%、7.4%及12.2%。

        公司存在客户与供应商重叠的情况。客户G于2020年为公司的前五大客户之一,于2021年亦为供应商。于2020年,来源于客户G的收入占公司总收入的百分比为6.3%。于2021年,自客户G采购的交易金额占公司采购总额的百分比为2.3%。客户F于2020年及2021年分别为公司的前五大客户之一,于2021年亦分别为供应商。于2020年及2021年,来源于客户F的收入占公司总收入的百分比分别为6.7%及3.5%。于2021年,自客户F采购的交易金额占公司采购总额的百分比为0.2%。

        2019年、2020年、2021年,美中嘉和的研发开支分别为3.4百万元、11.3百万元、40.4百万元,分别占同期总收入的2.7%、6.8%、8.6%。公司的研发开支中,雇员福利开支占比大。2019年、2020年、2021年,雇员福利开支占比分别为59.2%、70.0%、84.0%。

        2019年、2020年、2021年,公司的销售及分销开支分别为21.3百万元、21.0百万元、50.3百万元,分别占同期收入的16.8%、12.7%、10.7%。销售及分销开支中,各期,公司营销及推广开支占比分别为72.6%、72.0%、55.4%。

        去年末,美中嘉和的银行及其他借款为22亿元。美中嘉和的银行及其他借款主要包括用于为营运资金需求及资本开支提供资金的银行借款及其他借款。截至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2022年3月末,美中嘉和的银行及其他借款分别为1,117,165千元、1,964,303千元、2,219,617千元、2,382,432千元。

        公司的融资成本主要指银行及其他借款、租赁负债、可赎回注资及可换股债券及可换股债券之公允价值变动的利息费用。2019年、2020年2021年,美中嘉和的融资成本分别为200.0百万元、323.5百万元、435.3百万元,分别占同期收入的157.9%、194.5%、92.5%。其中,银行及其他借款利息费用分别为5,670千元、35,360千元、75,804千元。

        公司存在一宗未决医疗纠纷。美中嘉和招股书显示,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公司仅有一宗未决医疗纠纷,该医疗纠纷涉及经诊断患有食管癌多发转移并收治于上海门诊部的一名患者。经过放疗和化疗治疗后,患者因癌症转移死亡。患者家属指称死亡原因为上海门诊部医生的过错,并于2020年5月于黄浦区人民法院对上海门诊部提起诉讼。公司其后于2022年1月收到经修订诉状。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经修订诉状处于法律诉讼初步阶段,尚未提交法院审理。公司将继续监控该未解决医疗纠纷的进展。

        2022年6月,中国证监会网站公布的境外上市书面反馈意见公示(6月20日至6月24日)显示,国际部对美中嘉和出具8项反馈意见。其中提到“说明报告期内医疗解决方案相关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业务模式说明该类业务毛利率较低的原因及合理性。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肿瘤医疗整体解决方案平台拟港交所上市

        美中嘉和为中国领先的肿瘤医疗整体解决方案平台,以先进肿瘤诊疗技术的研究及应用为特色。公司的历史可追溯至2008年,彼时Concord Medical在中国成立本公司,为中国医院提供放疗与诊断设备管理服务。

        美中嘉和拟在港交所上市,中金公司、海通国际为联席保荐人。美中嘉和募集资金拟分别用于:扩大医疗机构以及升级设备基础设施,以提升服务能力及质量;采购质子治疗设备,建设质子治疗中心以及后续的质子治疗临床应用;研发投资及人才培养;更新CSS服务,以扩大业务规模及市场份额;拓展互联网医院的服务范围及能力;营运资金及其他一般企业用途。

        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美中嘉和于中国拥有八家自有医疗机构,包括两家肿瘤医院、四家诊所(或门诊部)、一家影像诊断中心及一家互联网医院。截至同日,美中嘉和于中国拥有另外一家在建自营肿瘤医院。

        美中嘉和招股书指出,目前,公司凭借多位MDT专科医生及以精准放疗为特色的强大诊疗能力,为肿瘤患者提供整个护理过程中的全方位肿瘤医疗服务,并为广泛的企业客户网络(主要是医院)提供肿瘤相关整合服务,主要包括医疗解决方案(由医用设备及云平台服务组成)、管理及技术支持以及经营租赁。

        2016年1月25日,公司股份于新三板上市,股票代码为835660。2018年2月9日,公司自新三板收到有关新三板摘牌的监管批准。于2018年2月22日,新三板摘牌完成。

        2022年4月26日,公司在临时股东大会上通过决议,同意将公司注册股本由人民币324,361,364元增至人民币648,722,728元。

        CCM股东集团,即杨博士(杨建宇)及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持有公司权益的实体,包括Morgancreek Investment Holdings Limited、Concord Medical、Ascendium Group Limited、上海卉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泰和诚医院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医学之星、天津泰和诚、北京泰和诚及上海信荷,将合共控制公司股东大会的投票权,且将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近3年均亏损

        2019年、2020年、2021年,美中嘉和的收入分别为126,642千元、166,321千元、470,505千元;年内亏损分别为281,286千元、594,265千元、831,795千元;经调整亏损净额分别为92,046千元、321,611千元、488,147千元。

        2019年、2020年、2021年,美中嘉和的净利率分别为-222.1%、-357.3%、-176.8%。

        2019年、2020年、2021年,美中嘉和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00,458千元、50,638千元、151,234千元。

2021年毛利率转负

        2019年、2020年、2021年,美中嘉和的毛利率分别为25.8%、4.4%、-10.0%。

        按照所提供服务划分收入来看,2019年、2020年、2021年,医院业务收入占比分别为34.5%、50.2%、34.3%,同期毛利率分别为-61.8%、-47.5%、-71.4%;网络业务收入占比65.5%、49.8%、65.7%,同期毛利率分别为72.0%、56.7%、21.9%。

        细分来看,各期,网络业务中的医疗解决方案收入占比分别为7.5%、15.7%、46.2%,各期的毛利率分别为84.1%、35.7%、8.3%。

2021年流动比率0.2速动比率0.19

        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美中嘉和权益总额分别为57,197千元、-531,588千元、-1,171,348千元。

        2019年、2020年、2021年,美中嘉和流动比率分别为0.07、0.21、0.20;速动比率分别为0.07、0.21、0.19;经调整净债务资本比率分别为96.7%、132.1%、170.1%。

2021年来自五大客户的收入占比31.9%

        美中嘉和招股书显示,2019年、2020年及2021年,来自五大客户的收入分别为51.9百万元、48.3百万元及150.3百万元,分别占总收入的41.0%、29.1%及31.9%,而公司最大客户的收入分别占同期总收入的12.4%、7.4%及12.2%。

客户与供应商重叠

        招股书显示,美中嘉和存在客户与供应商重叠的情况。

        美中嘉和表示,客户G于2020年为公司的前五大客户之一,于2021年亦为供应商。于2020年,客户G委聘公司供应医用设备,而于2021年,公司则委聘客户G采购用于医疗解决方案业务的影像诊断设备。于2020年,来源于客户G的收入占公司总收入的百分比为6.3%。于2021年,自客户G采购的交易金额占公司采购总额的百分比为2.3%。

        客户F于2020年及2021年分别为公司的前五大客户之一,于2021年亦分别为供应商。于2021年,客户F分别委聘公司供应影像诊断医用设备,公司则分别委聘客户F采购用于医疗解决方案业务的小型医疗器械。于2020年及2021年,来源于客户F的收入占公司总收入的百分比分别为6.7%及3.5%。于2021年,自客户F采购的交易金额占公司采购总额的百分比为0.2%。

        美中嘉和指出,公司向客户G及客户F销售及自彼等采购的条款乃按个别基准进行磋商,且销售与采购并非相互关连或互为条件。董事确认,公司向客户G及客户F销售及自彼等采购均于日常业务过程中按一般商业条款及公平基准进行。董事确认,除上文所披露者外,于往绩记录期间,概无主要客户亦为主要供应商。

2021年研发开支占收入的8.6%

        美中嘉和的研发开支主要包括负责云平台及其他服务开发、运营及维护的研发人员以及外包人员的雇员福利开支、设计及开发开支,水电及办公室开支以及折旧及摊销。

        2019年、2020年、2021年,公司的研发开支分别为3.4百万元、11.3百万元、40.4百万元,分别占同期收入的2.7%、6.8%、8.6%。

        美中嘉和表示,于往绩记录期间,研发开支的所有主要组成部分增加及研发开支的收入百分比增加,主要由于公司加大对云平台及其他服务的开发力度,并由公司的研发团队人数增加所支持。

        美中嘉和的研发开支中,雇员福利开支占比大。2019年、2020年、2021年,雇员福利开支占比分别为59.2%、70.0%、84.0%。

2021年销售及分销开支占收入的10.7%

        公司的销售及分销开支主要包括营销及推广开支、销售及营销员工的雇员福利开支、办公、差旅及杂项开支。

        2019年、2020年、2021年,公司的销售及分销开支分别为21.3百万元、21.0百万元、50.3百万元,分别占同期收入的16.8%、12.7%、10.7%。

        美中嘉和称,于往绩记录期间,销售及分销开支占收入百分比减少,主要是因为于2020年,COVID-19疫情期间销售及差旅活动减少,且2021年收入增长较快。

        销售及分销开支中,2019年、2020年、2021年,公司营销及推广开支占比分别为72.6%、72.0%、55.4%。

去年末银行及其他借款22亿去年融资成本占收入的92.5%

        去年末,美中嘉和的银行及其他借款为22亿元。美中嘉和的银行及其他借款主要包括用于为营运资金需求及资本开支提供资金的银行借款及其他借款。截至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2022年3月末,美中嘉和的银行及其他借款分别为1,117,165千元、1,964,303千元、2,219,617千元、2,382,432千元。

        美中嘉和的融资成本主要指银行及其他借款、租赁负债、可赎回注资及可换股债券及可换股债券之公允价值变动的利息费用。

        2019年、2020年、2021年,公司的融资成本分别为200.0百万元、323.5百万元、435.3百万元,分别占公司同期收入的157.9%、194.5%、92.5%。

        其中,银行及其他借款利息费用分别为5,670千元、35,360千元、75,804千元。

2021年末贸易应收款项1.37亿元

        截至2019年末、2020年末、2021年末,公司的贸易应收款项分别为47.2百万元、57.2百万元、137.4百万元。

        美中嘉和表示,贸易应收款项周转天数由2019年的150天减少至2020年的127天并进一步减少至2021年的79天,此乃由于公司加大收款力度。

        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约57.3%(或人民币81.4百万元)的

        贸易应收款项已结清。

一宗未决医疗纠纷

        美中嘉和招股书显示,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公司仅有一宗未决医疗纠纷,该医疗纠纷涉及经诊断患有食管癌多发转移并收治于上海门诊部的一名患者。经过放疗和化疗治疗后,患者因癌症转移死亡。患者家属指称死亡原因为上海门诊部医生的过错,并于2020年5月于黄浦区人民法院对上海门诊部提起诉讼。公司其后于2022年1月收到经修订诉状。

        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经修订诉状处于法律诉讼初步阶段,尚未提交法院审理。公司将继续监控该未解决医疗纠纷的进展。根据原告在投诉中索赔金额及未解决医疗纠纷的最新进展,董事认为,公司未解决的医疗纠纷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经营业绩或财务状况产生任何重大不利影响。

证监会出具8项反馈意见

        2022年6月,中国证监会网站公布的境外上市书面反馈意见公示(6月20日至6月24日)显示,国际部对美中嘉和出具反馈意见。

        具体如下:

        一、请说明你公司及下属公司经营范围是否涉及国家禁止或限制外商投资的领域,本次发行前后是否持续符合有关外资准入政策。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二、请说明你公司及下属公司经营的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是否具备相关资质,报告期内是否存在超出资质范围经营的行为,报告期内是否存在重大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等。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并请提供你公司及下属公司经律师鉴证的相关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三、请说明你公司及下属公司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的具体业务模式及与收入构成的对应关系,是否已经取得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的准入许可,是否符合《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互联网诊疗监管细则(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四、请说明你公司及下属公司经营的医疗机构是否存在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五、请补充说明你公司员工持股平台的运作情况、出资结构、股权激励设置安排、能否明晰至具体个人及各出资人任职情况,并说明员工入股、退股、股权转让等的原因及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是否存在争议或纠纷;若存在,是否构成本次发行障碍。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六、请说明你公司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情况,包括股东入股、股份转让的具体情况、原因、价格及定价依据等;前述股东与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担任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或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亲属关系、关联关系、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输送安排,是否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的情形。你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是否对上述股东入股提供了财务资助等。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七、请说明报告期内你公司及下属公司受到的监管部门行政处罚是否属于重大行政处罚,并请说明整改落实情况。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八、请说明你公司及下属公司是否存在与公立医院就医院业务及医疗解决方案、管理和技术支持服务等存在业务合作的情况,如有,请详细说明合作模式、分成模式等,是否符合《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请说明报告期内医疗解决方案相关收入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结合业务模式说明该类业务毛利率较低的原因及合理性。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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