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博股份使用8.6亿元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

2022-08-05 09:13 | 来源:电鳗快报 | 作者:侠名 | [科创板]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审议程序公司于2022年8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

     

 

   证券代码:688598 证券简称:金博股份 公告编号:2022-075 转债代码:118001 转债简称:金博转债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博股份”)拟使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454,046,080.63元,拟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的款项合计人民币857,279.33元。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一、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2022年5月1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013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629,685股,面值为每股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66.8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02,916,254.85元,扣除 本 次 发 行 费 用 人 民 币 32,971,347.56 元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3,069,944,907.29元。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7月18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2]37166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披露,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 募集 资 金投入额 高纯大尺寸先进碳基复合材料产能扩建项目 180,256.46 180,256.46 金博研究院建设项目 80,035.17 80,035.17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50,000.00 50,000.00 合 计 31 0 ,291.63 31 0 ,291.63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以及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如本次募集资金不能满足项目资金的需求,公司将以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途径自行解决资金缺口,从而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如果本次募集资金超过项目资金的需要,则公司将会将超募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等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业务上。 为充分抓住市场机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实际进度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截至2022年7月18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454,046,080.63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已预先投入金额 本次置换金额 高纯大尺寸先进碳基复合材料产能扩建项目 394,830,783.03 394,830,783.03 金博研究院建设项目 59,215,297.60 59,215,297.60 合 计 454 ,046,080.63 4 54,046,080.63 四、自筹资金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各项发行费用合计32,971,347.56元(不含税金额),其中保荐及承销费用已由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自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除承销和保荐费用外的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942,185.01 元(不 含税金额)。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已用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金额为857,279.33元(不含税金额),明细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发行费 用项目 预先投 入金额(不含税金额) 本次置 换金额 审计费用 471,698.10 471,698.10 律师费用 358,490.57 358,490.57 其他 27,090.66 27,090.66 合计 857,279.33 857,279.33

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8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454,046,080.63元、预先支付发行费用857,279.33元。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

六、专项意见说明 1、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会计师事务所的鉴证意见 2022年8月4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2]37681),认为公司编制的《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金博股份截至2022年7月18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的时间未超过六个月,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已出具了《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 先投入募投项 目资金及支 付发行费 用的专项鉴 证报告》 (天职业字 [2022]37681)。该项议案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454,046,080.63 元和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 857,279.33元。 4、保荐机构意见 自筹资金和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并由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且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和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的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3、《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2]37681)。 特此公告。 湖南金博碳素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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